注册 登录 广告联系 关于我们

中律两高法律网

热门关键词:  

观看比赛被球砸伤,如何承担责任?

来源:本站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4-15 15:34:50
【基本案情】何先生到篮球场观看由村委会组织的篮球比赛,该比赛场地未设置四周围栏,何先生擅自走到非观众区的篮球架下观看。篮球在球员争抢过程中,意外飞出场外砸中了何先生的头部,导致何先生受伤。 事后,何先生向篮球比赛的参赛者和组织方提出索赔,参赛者主张事故的发生是意外,而组织方也认为自

【基本案情】

何先生到篮球场观看由村委会组织的篮球比赛,该比赛场地未设置四周围栏,何先生擅自走到非观众区的篮球架下观看。篮球在球员争抢过程中,意外飞出场外砸中了何先生的头部,导致何先生受伤。     

事后,何先生向篮球比赛的参赛者和组织方提出索赔,参赛者主张事故的发生是意外,而组织方也认为自己没有责任。各方无法达成一致,何先生随后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参赛者和组织方承担侵权责任。     

观看比赛过程中被球砸伤,责任应由谁承担?现在让我们听听法仔怎么说。

【法仔看“法”】

1.作为篮球比赛组织者,村委会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?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,在本案中,村委会作为篮球比赛组织者,未采取合理防护措施(如设置围栏等)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何先生被篮球砸伤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、商场、银行、车站、机场、体育场馆、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、公共场所的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,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;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,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。经营者、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,可以向第三人追偿。

2.篮球比赛的参赛者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吗?     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,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在本案中,篮球比赛的参赛者在比赛规则内抢球属于正常动作,篮球意外砸到何先生,参赛者并无过错,故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,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3.何先生自己有责任吗?     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,在本案中,何先生擅自走到非观众区的篮球架下观看比赛,对自己被球砸伤的发生存在过错,侵权人可以此为由要求减轻赔偿责任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,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。

4.篮球比赛组织者村委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?    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,在本案中,因篮球比赛组织者村委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导致何先生遭受人身伤害,何先生可以主张因此而产生的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等实际损失的合理费用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
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

【温馨提示】

在组织篮球比赛等体育活动时,组织方应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,如设置围栏、划分观众区与非观众区、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等,以确保参与者和观众的安全;观众在观看体育活动时,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观看,选择在安全区域就座。若不慎发生事故,可通过调解、诉讼等法律渠道寻求解决。

【相关案例】

1.杨某铃与沈某、镇雄县某某中心学校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(2023)云06民终1527号

2.刘奕璇与武汉市鲁巷实验小学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(2017)鄂0111民初5157号


火资讯